李有春简历
李有春,男,1946年出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市,大学文化,工程师,副研究员职称。曾任黑龙江省绥化行政公署副秘书长、局长,中共绥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现为绥化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理事、高级书画师,香港中华艺术家协会荣誉会长,冰城兰亭学友会副会长,哈尔滨市书协会员,红叶书法研究会员。
自幼喜爱书法艺术,千禧年后得以到美术院校较系统地学习楷、隶、篆、行草书法,得益名师指教。
多次参加全国书法赛展,获金奖、一等奖十余次,荣获多种荣誉称号,数十篇作品入编并被收藏。
李有春作品欣赏
鸣谢:李有春艺术家
制作: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