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案发缘由:一家玉器店内价值两千余万元的玉器被盗
10月31日10时,河南省郑州市开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的T197次列车驶入乌鲁木齐火车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民警的押解下从10号车厢走下。至此,“10·1”特大玉器盗窃案成功告破。
10月1日4时20分,乌鲁木齐鲤鱼山路一玉器店内的200多件玉器被盗,损失达2270余万元,其中包括价值500万元、重6公斤的一块籽料。
案件发生后,乌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成立了“10·1”特大玉石盗窃案专案组展开了调查工作。现场勘查情况显示,嫌疑人撬开二楼窗户的防护栏,翻窗进入店内,得手后,原路返回。
10月19日,警方获取线索,嫌犯已逃往北京销赃,民警立即前往北京侦查。
20日11时,民警在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旧货市场,将正准备销赃的嫌疑人李某和张某抓获,并从两人随身携带的背包内搜出被盗玉器100余件。
当日下午,民警在两人租住的地下室,缴获了剩余部分玉器60余件。随后,民警又赶到河南将另外几件被李某送人的玉器追回,共追回价值2200余万元的玉器。
李某被抓时称自己是做玉石生意的,这些货是他在市场上交易来的。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两嫌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初步了解,36岁的李某和26岁的张某是河南老乡,打工时认识的。张某从事不锈钢加工,月收入八九千元。李某则在工地上从事土建工作,常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就跑到张某那蹭吃蹭喝。
今年中秋节的夜晚,李某到张某家里对他说,有个发财的机会,只要有张某的帮助就能成事,问张某干不干。喝了点酒的张某糊里糊涂地答应了。
目前,两名涉案嫌疑人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潘从武、通讯员刘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