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决定将部分复建明故宫建筑,建设明故宫遗址公园。可许多当地市民并不认同这样的做法,他们认为,现在全国各地都有造“假文物”的风气,在明故宫这么重要的遗迹上搞修建,千万不能急功近利、仓促下手,随便浪费纳税人的钱。
不要责怪大众的质疑,南京市民见多了明孝陵这样的修旧如新,也见识了明城墙的修修补补,还有各种复建的不伦不类的假古董。从法律上看,明故宫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国家文物局通过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规定,“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2005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实施保护工程必须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要对文物“复建”进行严格限制。
退一步讲,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确是近年来中国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创新,尤其是突出了让全体市民共享文化遗产的意义。那么政府既然想要通过遗址公园造福于民,何不全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让不同的观点反复交锋,最后达成共识。
南京作为一个古都,有何必要复建明故宫?如果今天要重现明初之景,那是不是哪一天也要重现其他时代的风华呢?明故宫的木构建筑早在现代建筑学建立之前就被焚毁,没有留下任何测绘和图片资料。即使根据北京故宫来“复建”南京故宫,也只能是一种推测,而非原貌本身。有些专家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明故宫遗址同圆明园遗址一样,见证了19世纪中叶中国的内忧外患,可以起着警醒国人的作用,可以让市民生出沧桑之感与兴亡之叹。中国内忧外患的历史见证有很多,有什么必要非要让这一处残存的遗址承担这样的教化作用?
现在既然这一事件已经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何不借此认真思考一下现有的规划,思量一下如何能让这一处遗址延年益寿而不是涂脂抹粉的强颜欢笑。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