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具体是,要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重点文物修复工作力度,建议加强重点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复,认真研究做好皇城、天坛、圆明园遗址等文化遗产的规划和保护,以及圆明园恢复重建的研究论证。
北京市人大建议研究论证重建圆明园
17日,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当前要在加强对“物”的保护同时,更注重对“文”的保护,提高文物观光旅游的品质,要把对有形遗产的保护最终归结到对城市文化的保护上。要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重点文物修复工作力度,建议加强重点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复,认真研究做好皇城、天坛、朝阜大街、什刹海、香山、圆明园遗址、宣南文化区等文化遗产的规划和保护,以及圆明园恢复重建的研究论证。
建议重修圆明园的醉翁之意
其实,恢复重建圆明园,并不是什么新点子。圆明园的“修”“存”之争,可以说已经持续多年。但从总体上来看,不复建圆明园,已经成为学界和民间的主流声音。理由有很多方面,包括应保留残迹警示国民勿忘国耻、重建花费巨大劳民伤财,等等。也正因为如此,北京人大的建议一出,网上一片抨击声。
从现实来看,重修圆明园几乎已经不可能。圆明园管理处主任陈名杰此前都曾公开表示,可以有选择地恢复一部分内容,但“西洋楼、大水法肯定不能重建”。如果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真想重建圆明园,恐怕也很难变为现实。然而,他们为何要坚持论证几乎已经是伪问题的建议呢?
重建圆明园恰恰是文化不自信
关于圆明园,国内长期以来存在“废墟派”与“重建派”。前者主张保留残迹以警示国民勿忘国耻,而后者主张重建或修复圆明园可以恢复民族往日荣光,抚平这段历史创伤云云。国家建立圆明园遗址公园的目的,是把圆明园遗址作为遗址来保护的。
鼓吹重建圆明园,恢复所谓“往日荣光”的人,在文化建设的意义上,恰恰是没有文化或文化不自信的表现。文化建设离不开创造和创新,要体现现代人新的价值、审美趣味和精神追求,动辄复古、仿古,“恢复重建”古代的东西,说明我们创新能力不足,历史不再是资源,而成了我们前进路上的负担。
维持圆明园原貌 就是最大的作为
历史的狼烟已经远去,伤口一天天愈合,疼痛被逐步淡忘,圆明园以史为鉴的政治意义正越来越多地被艺术成就所替代,被恢复民族荣光所替代。不可否认,圆明园是举世无双的皇家御苑和当之无愧的“世界园林之王”,是难得的“艺术瑰宝”,其艺术成就足以让国人扬眉吐气。但圆明园在政治上是无数人民血汗的累积,是国人耻辱的象征,绝对谈不上民族的荣光,而是一块历史的伤疤。
依我之见,保持圆明园一片废墟的历史风貌之历史意义,就在于真实地展示骄奢淫逸的可悲下场,断壁残垣的圆明园才可以担当历史的见证人。所以,复建圆明园还不如“无为”,维持原貌,多做一些保护、考古、文物收集的工作,这样既尊重了历史,又是对后人负责,也才是最大的作为。
“重建圆明园”有无必要?
■正方:重建可以恢复民族荣光、抚平历史伤痕
[马炳坚]:没有一个人真正见过圆明园,若让大家看到原来圆明园这么美丽,再与北京的遗址公园作对比,那么圆明园的教育作用不会减弱,只会加强。新园与旧址的强烈对比更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会意]:我不反对重建一个圆明园。有选择高质量的仿制对传承中华文化有益无害。但是重建必须按照详细的史料,所幸古建筑行业对重建是有标准的。
■反方:重建无异于“抹杀”掉废墟上的历史
[维扬卧龙]: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留着那个毁损的圆明园可以警醒我们及后代子孙,让我们能够奋发图强,时刻不忘落后要挨打,将自己的国家建设得强大,如果修复,变得漂亮洋气又繁华,就失去了这层警醒的作用。
[玉心蝶]:圆明园残存遗址的保留,本来就是一本历史的活教材,并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诫国民,落后就要挨打,并可以用来警示国民勿忘国耻。因此完整地保留圆明园遗址,是完全有必要的。
来源:雅昌